【越南胡志明市】iphone越南被搶事件簿 – Day1 (Part 3)
上回說到沙發主人Iris幫我翻譯報案紙的內容。我在事發經過那一欄寫了電話被搶的時間地點和電話價值後,最後寫了一段水果店的男人看見我被搶而奔跑到他店門口。寫完後,Iris幫我在背面翻譯成越南文。那位“看更”看完後,與Iris交流了一會兒。Iris腼腆地跟我說:“警察說你寫了水果店的男人作目擊證人,他們就要再找他盤問,又要寫另一份口供,反正那個男人也看不到你被搶,只看到你奔跑,不如你就不要寫這一段吧,反正也沒什麼用!”我說:“那個男人的確是目擊證人,或許可以提供一些資料呢。”Iris說:“你這樣會麻煩到警察再找那個男人,他們又要多做點事,就算取口供也沒什麼作為,所以你還是刪掉吧!”我有點不知所措,心想我只是說事實,也的確有人看到經過,但是警察為了減少麻煩就要我隱瞞證人,這有點難以理解。不過,既然當地人也是那麼認為,盡量不要製造麻煩,我只好重寫,把那段刪掉了。…